关于征集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独创性成果和在研项目的通知
(通师)科函字[2020]3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央领导指示精神,按照中宣部要求,为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独创性成果的支持和扶持力度,现面向全省各科研单位征集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独创性成果和在研项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次征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中国成立70年、改革开放40多年,特别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系统梳理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历史性成就,集中展示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整体水平,全面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具有独创性理论研究成果的支持和扶持力度。
二、本次征集的独创性成果以理论研究成果为主,应用性或对策性研究成果必须着眼全国性、宏观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所有成果必须具备独创性和解释力,必须是公开发表的理论学术成果,成果形式以学术论文(CSSCI以上级别)、专著为主(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有独创性观点的调研报告或研究报告(省部级以上采纳或批示)也可以申报。
三、本次征集的需要重点支持的在研项目(省部级以上项目),必须具有独创性和解释力,必须具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和项目研究期间的中期研究成果。
四、各单位要在全面梳理本单位相关理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根据成果质量、独创性和解释力进行综合筛选,汇总形成本单位独创性成果名录、需要重点支持的在研项目目录和工作报告,其中:独创性成果名录中所列每项成果必须逐项填写独创性成果情况说明,说明材料原则上不超过500字;需要重点支持的在研项目目录中所列每项项目必须逐项填写需要重点支持的在研项目情况说明,说明材料原则上不超过500字;工作报告要结合实际,提出本单位需要重点支持的在研项目,并阐明理由,同时提出工作打算和进一步加强理论建设指导的意见建议。
五、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征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管理,认真做好审核工作,确保相关情况真实准确。省社科规划办将通过开展调研、组织专家评审等方式,最终确定全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独创性成果和需要重点支持的在研项目,并上报国家有关部门。
六、本次征集工作实行集中统一申报,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请各单位按照规定时间将本单位的独创性成果名录、需要重点支持的在研项目目录和工作报告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thsykyc@163.com。
附件:1.独创性成果名录
科研处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