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雷竞技RAYBET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3/28 12:16:23 浏览:

 

   

 

雷竞技RAYBET教育厅文件

 

吉教科〔20178                   签发人:苏忠民

 

 

关于印发《雷竞技RAYBET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雷竞技RAYBET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调动高校科研人员积极性激发创新创造活力,促进高校科研事业健康发展,省教育厅根据国家和我省最新政策精神,在2012年修订的《雷竞技RAYBET高等学校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基础上,重新研究制定了《雷竞技RAYBET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雷竞技RAYBET高等学校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吉教科字〔20127号)废止。

 

附件:雷竞技RAYBET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雷竞技RAYBET教育厅

2017313

 

 

 

 

 

 

 

 

 

 

 

 

 

 

 

 

雷竞技RAYBET教育厅办公室                      2017313日印发

 

附件:

 

雷竞技RAYBET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专项资金

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雷竞技RAYBET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专项资金管理(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调动高校科研人员积极性激发创新创造活力,促进高校科研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共雷竞技RAYBET委办公厅、雷竞技RAYBET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省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实施意见》和《雷竞技RAYBET省级高等教育强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参考相关部门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我省高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项资金是高教强省专项资金的一部分,由省级公共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支持引导我省高校教师承担科学研究项目,提升科研能力水平的基础性科研资金。

第三条 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应当符合高校科学研究事业发展的政策要求,充分体现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遵循以下原则:

(一)精准定位、突出重点。项目选题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科技发展需求和经济社会建设需要,支持与我省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的研究课题。重点支持高校已获博士学位且具备相应科研团队支撑的中青年教师和研究人员,着力培育其科研素质,提升其承担省部级重大项目和国家级科研项目

的能力水平。

(二)政府引导,多元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鼓励和引导各高校加大自有资金投入,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

(三)合理使用,注重绩效。专项资金应纳入项目实施高校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并建立绩效考评制度。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省教育厅在专项资金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部门申请设立专项资金的前期论证和风险评估,并提出绩效目标。

(二)建立健全专项资金具体雷竞技电竞,raybet地址办法,并不断健全完善管理机制。

(三)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高校科学研究工作发展实际,做好申报项目的受理、筛选、储备和评审工作。

(四)负责对高校申报科研项目的目标相关性、技术创新型、路线可行性、政策相符性,以及科研经费的合理性等进行审核论证,提出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建议,并报送省财政厅。由省财政厅进行审核批复,并将批复的预算下达到项目承担高校。

(五)按照省财政厅批复的绩效目标,具体负责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管理。

(六)负责组织项目验收,配合省财政厅开展对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

(七)负责管理专项资金项目信息,向省财政厅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做好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八)配合省财政厅做好专项资金执行期满或者被撤销后的清算、资金回收以及其他相关管理工作。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 高等学校的职责:

(一)高等学校是专项资金管理的责任主体。校(院)长对专项资金管理承担领导责任,是学校专项资金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学校要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合理确定科研、财务、人事、资产(设备)、审计、监察等部门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专项资金管理规范化、合理化、有效化。

(二)明确学校相关部门、单位的监管责任。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专项资金项目的合同审查、中期检查和结项管理,并配合财务部门做好专项资金使用的审核、监督工作,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学校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专项资金项目的合同经费预算、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结算报销工作,指导、监督项目负责人规范、有效使用经费,承担相应的财务管理责任。学校审计部门负责专项资金的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承担相应的审计责任。学校所属院、系和各类科研机构是科研活动的基层管理单位,负责专项资金的执行,并为项目执行提供条件保障,承担相应的项目监管责任。

(三)落实项目负责人直接责任。项目负责人是专项资金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资金使用的合规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负责人应当依法据实编制项目预算和决算,并按照项目批复预算、计划书和相关雷竞技电竞,raybet地址使用资金,接受上级和本级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  支持方向与方式

第六条 专项资金围绕全面提升高校科学研究能力,服务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支持以下几方面:

(一)科学技术项目。自然科学类研究项目及省教育厅批准的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承担的科研项目。

(二)社会科学项目。哲学社会科学类研究项目及省教育厅批准的高校智库、重点社科研究基地等科研平台承担的科研项目。

(三)产业化培育项目。有较为成熟的技术及专利支撑,具备较好转化前期基础条件,与企业合作研发,能够在短时间内取得产业化进展的科研项目。

(四)省教育厅其他科学研究类专项项目。

第四章  开支范围

第七条 专项资金开支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一)直接费用是指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主要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等。

1.设备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购置的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2.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3.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

外单位(含项目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4.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等费用。

5.差旅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等。

6.会议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课题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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