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第七届高等学校人文社会
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工作通知
各学院、部: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15】2号)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和申报限额
本次申报以雷竞技RAYBET教育厅为申报单位,由各校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汇总后上报省教育厅科研产业处,不受理个人申报。本次雷竞技RAYBET教育厅申报限额为80项,省教育厅将组织有关专家统一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和指导。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按照教育厅通知要求,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作品等);(2)学术论文;(3)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关于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15】2号)。
三、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2.各种材料的装订
(1)著作类、论文类、研究报告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8份(至少1份原件),普及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10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打印。
(2)著作类、普及类成果一式3份(册数较多的多卷本可报送一套),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
论文类成果一式8份(至少1份原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研究报告类成果摘要一式8份,同成果采纳证明等一起,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研究报告全文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
(3)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和研究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四、材料上报时间
2015年3月4日,地点:行政楼405,电子版《申报评审表》发送至邮箱:thsykyc@163.com。
科研处
201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