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师)科函字[2023]3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附件)要求,2023年度国家自然学科基金项目的申请与结题工作已经开始,现将《通告》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告》要求,积极组织本单位的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网址
https://grants.nsfc.gov.cn/
二、学习文件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
三、申报程序
1.申请人于2023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3.首次申报项目的老师通过所在单位向科研处提供姓名、职称、邮箱、手机号等个人信息,申请开通申报账号。
4.每个申报单位设置一名系统管理员,请将人员姓名及邮箱提供给科研处,由科研处录入系统。
四、申报论证
为确保申报质量,请各学院自行组织项目申报论证会,择优向学校推荐重点攻关项目。并于2023年2月15日前将通过学院论证的电子版申报书、论证会新闻发送至科研处邮箱thsykyc@163.com,科研处进行形式审查并邀请校内外专家再行论证。(邮件命名“**学院国自然申报”)
五、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于2022年3月10日前完成系统申报,同时联系科研处审核通过。
联系人:叶萌;联系电话:3209527、660201。
附件: 1.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2.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科研处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