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师)科函字[2022]1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2〕12号)文件的要求,现组织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办法》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2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6.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二、提名程序
1.2022年4月16日前,请各单位将申报教师的拟申报项目名称、奖种、等级、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等信息汇总后报送科研处。
2.2022年4月17日,科研处向申报教师发放“提名号和校验码”,申报教师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jybkjgl.moe.edu.cn/kjpj,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节假日8:00—18:00),进入系统后按《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
三、材料报送
1.电子版材料报送
通用项目电子版提名材料直接通过管理信息系统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5日17:00。
专用项目电子版提名材料,由提名单位统一刻录在1张光盘上,随纸质材料按保密要求报送。
2.纸质材料报送
通用项目纸质提名书2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
专用项目纸质提名书10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如有回避要求,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附件6,选填)
四、时间安排
1.2022年5月15日,网络填报截止。
2.2022年5月20日,上报书面推荐材料。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娜。电话:13766190786。
附件: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pdf
附件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通用项目汇总表(通用项目).docx
附件2: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docx
附件4: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专用项目汇总表(专用项目).docx
附件5: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申请表(专家提名)新.docx
附件6: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申请表(组织提名)新.docx
科研处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