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师)科函字[2022]15号
各相关单位:
2023年度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附件3)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指南》要求,积极组织本单位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1.2023年度国家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继续实行网上申报。请申请人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登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申报表》,上传申报材料。
2.系统开放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至5月30日。
二、学习文件:各单位应组织申请人认真学习《2023年度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申报指南》、《国家艺术基金章程》、《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附件1-5)。
三、注意事项:
1.请各申报单位严格审核申请人是否具备申报资格。
2.作为附件上传的辅助材料,图片应采用扫描的方式形成,视频应完整清晰,可识别度高。
四、申报论证:为确保申报质量,请相关学院自行组织项目申报论证,做到提前谋划、深入论证、充分准备。并于2022年5月10日前将通过学院论证的电子版申报书、论证会新闻发送至科研处邮箱thsykyc@163.com,科研处进行形式审查并邀请校内外专家再行论证。(邮件命名“**学院+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申报”)
五、时间安排:请各申请人于5月30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完成后及时联系科研处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叶萌,联系电话:3209527、660201。
附件: 附件1: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2: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3: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doc
科研处
2022年4月8日